為進一步優(yōu)化機關單位人員結構,促進人員合理流動,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宣恩縣信訪局決定開展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宣恩縣信訪局計劃公開選調1人。具體選調職位及條件見《2024年宣恩縣信訪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宣恩縣內在編在崗且已登記備案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5.除公開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011年以后的選調生,必須符合選調生管理相關規(guī)定及當年招錄公告要求。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年齡、學歷等,以干部人事檔案審核認定的為準。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級(本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申請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對象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報名。
報考者需填寫《宣恩縣信訪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1份,并攜帶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佐證資料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切實履行把關責任,充分考慮人選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薦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18日至24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2.報名地點:宣恩縣信訪局(上湖塘民族路60號)三樓辦公室,咨詢電話:0718-5831446。
報考者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的填寫,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為2025年2月18日至25日,對未經單位推薦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報名人員在報名時符合選調資格條件,報名后因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等,導致不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報考者應及時向宣恩縣信訪局報告,取消其選調資格。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能力測試
選調職位的報名合格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宣恩縣信訪局集體研究后并報縣委組織部決定是否繼續(xù)進行公開選調的下步程序。若選調職位報名合格總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為3:1及以下,則直接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試;若選調職位報名合格總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超過3:1的,則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并根據筆試成績按3:1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1.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能力測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均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直接采取面試方式的,測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筆試+面試”方式測試的,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和面試均設置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的不能進入下一選調環(huán)節(jié)。測試時間和地點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宣恩縣信訪局及體檢醫(yī)療機構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適用標準(試行)》有關要求共同組織實施,采取等額體檢的方式進行。同一選調職位因能力測試總成績相同而導致體檢人數與崗位選調人數比例大于1:1時,依規(guī)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程序,其余人員總成績排序依次順位調整。體檢時間以通知為準,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等額考察的方式進行,宣恩縣信訪局抽調精干人員組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核實考察對象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等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
因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的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六、研究及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情況、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并對擬選調對象在宣恩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縣委組織部審批,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報名人員進入考察后、調動前,不得晉升職級。
八、公開選調紀律
報名人員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和《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
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報名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對報名人員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具體處理,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此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考試輔導培訓,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主辦方名義舉辦針對此次考試的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宣恩縣信訪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2024年宣恩縣信訪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1).xlsx
附件2宣恩縣信訪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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