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恩施州州直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暫行辦法>的通知》(恩施州組通[2015]62號)、《關于印發<恩施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5]475號)及州委編辦使用編制批復精神,恩施州農科院現面向州直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選聘1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恩施州農科院工作人員1名。
二、選聘范圍
州直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三、選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學歷,本科學歷專業要求新聞傳播學類,研究生學歷專業要求一級學科為新聞傳播學;
4.具有新聞宣傳相關工作經歷1年及以上(時間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身體健康;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未滿試用期的;
2.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期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在人事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過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7.對交流調動有限制性規定的;
8.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其他不適宜調動的。
四、選聘程序
(一)制定選聘工作方案
擬定選聘方案和公告。
(二)發布公告
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農科院網站發布選聘公告。
(三)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所需資料:報名須附《恩施州農科院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編制身份證明復印件,1寸登記照(2張),新聞宣傳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3.報名地點:恩施州農科院人事科辦公室(恩施市施州大道517號,聯系人:向何龍,聯系電話:0718-8416292)。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總分為100分。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報名人數與選聘崗位計劃人數未達到3:1的,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若崗位計劃選聘人數與報名該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未達到1:3的,由州農業農村局研究并報人社部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
(五)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標準執行。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前,發布考察預告,并與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溝通協商。考察既要對報名所需材料原件進行復審,更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個人品質、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況。若因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報州人社局同意后予以遞補。
(六)公示
根據選聘考試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州農科院黨委、州農業農村局黨組集體研究討論決定擬選聘人選,擬選聘人選名單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調出和調入單位予以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7天。
(六)調動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報請州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聘資格。
恩施州農業農村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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