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結合我市城市社區工作者實際情況,本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2名城市社區工作者,其中繡林街道10個社區22名、筆架山街道8個社區2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數量見附件1。
二、崗位性質和特點
社區工作者是指在街道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的全日制專職工作人員,需定期深入小區樓棟,收集社情民意,組織發動樓棟長等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為居民提供服務。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能自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熱愛社區工作,熱心為社區居民服務,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90年3月28日后出生),中共黨員、退役軍人、原網格員、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5年3月28日后出生),且綜合成績相同時可優先聘用;
6.具備一定的文字功底,會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招聘范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現役軍人(確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失信被執行人、有不良從業記錄人員或者曾被社區辭退的人員;
5.在辦理入職手續前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
6.近五年內曾被社區辭退的人員或在試用期內辭職或通過招聘考試后無故不到崗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含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培訓、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人社局根據招聘計劃,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今日石首”“石首先鋒”“石首社會工作”“石首陽光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招聘公告。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自3月31日上午8:30起至4月9日下午17:30止。報考時須按要求填寫《附件2:石首市2025年城市社區工作者招聘報名表》,并攜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畢業證書原件、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有效期內報告)、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到繡林街道或筆架山街道現場報名。每人限報1個街道1個社區的崗位,否則取消應聘資格。繡林街道、筆架山街道黨工委嚴格按照公告中的報考條件,對考生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將報考人員的相關材料(含匯總表)于4月10日前報送至市委社會工作部一股,由市人社局按規定制作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包括: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進城市社區治理、社會工作理論、聯系服務群眾、依法依規化解矛盾糾紛和處置突發事件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突出崗位適應性和實際工作能力。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開考。涉及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經相關部門核準同意后,按降低后的比例執行。筆試時間2025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劃定最低合格線。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線將于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今日石首”“石首先鋒”“石首社會工作”“石首陽光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社會公布,低于筆試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開考比例有調整的,按調整后的比例確定人數),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資格復審范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入圍面試。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的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同意后,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今日石首”“石首先鋒”“石首社會工作”“石首陽光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調整情況。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測評應試人員與社區工作者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綜合素質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開考前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今日石首”“石首先鋒”“石首社會工作”“石首陽光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發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另行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相應招聘崗位計劃核減或取消。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40%、面試60%)排名,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在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考察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會同街道黨工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崗位的要求,到考察對象居住地或現工作單位進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檔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綜合素質和現實表現情況。重點了解其應聘動機、思想政治素質、吃苦精神、組織協調能力、心理素質及社會適應能力等。對考生銀行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記錄進行衍生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員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今日石首”“石首先鋒”“石首社會工作”“石首陽光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參加崗前培訓。
(九)培訓上崗。
公示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由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黨校組織崗前培訓,時間共3天。培訓完成后,將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7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名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由街道黨工委安排到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新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由街道統一管理、社區統一使用。
六、有關事項
1.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落實公開招聘紀律,嚴格按規定程序組織開展。對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為,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確保通信暢通。考生在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期間保持通信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市委社會工作部,避免錯失機會。
3.按時到崗報到。擬聘用名單在網上公布后,本人應按規定時間報到,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書面告知主管單位。對無故放棄的擬聘用資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建立個人誠信檔案。
4.其他事宜。為保障石首市城市社區工作的正常開展,建立社區工作者聘用遞補機制,所有參加筆試、面試的考生的綜合成績保留一年有效期,一年后不再遞補。在本次招聘結束一年內,若招聘的崗位出現缺額情況,可由用人主管部門向市委社會工作部提起申請按程序補錄。此項解釋權歸屬市委社會工作部。
中共石首市委社會工作部
石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