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2024年團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公告》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2024年團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體檢、考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核減一個崗位招聘計劃
地方自主招聘農村教師崗初中數學,因該崗位不設面試開考比例,設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根據《公告》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原招聘計劃2人,現招聘計劃核減為1人。
二、體檢工作安排
(一)體檢人員名單。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68名考生進入體檢。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體檢時間:體檢時間定于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
(三)體檢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1.7月20日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于當天上午7:30前到團風縣教育局后院內集中,然后統一前往指定的醫院。
2.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前要注意飲食和休息。體檢前三天不做劇烈運動,不能飲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進食,23:00以前就寢;體檢當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前,不得進食進水(包括飲料)。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完成后,方可用餐。
3.體檢時著裝寬松,不宜穿戴有金屬線的衣服、連褲襪及長筒靴。
4.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本人應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并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5.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心理合格測試。心理測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考察環節。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6.體檢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聯系需要復檢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復檢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7.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聽從體檢工作人員安排。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對于體檢中冒名頂替和調換體檢樣本的,按作弊處理,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嚴禁考生家屬及陪同人員進入體檢集合地點和醫院體檢區域。
8.參加體檢考生需繳納體檢費400元(不含復檢費),由考生本人負擔,體檢時由體檢醫院現場收取。
9.參加體檢的考生需帶本人身份證,并帶2寸登記照片1張。
10.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按時參加體檢,否則按棄權處理。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的考生必須向團風縣教育局提出書面棄權聲明,留檔備查。
三、考察工作安排
對進入體檢人員,同時組織考察。考察材料見附件1-8。
(一)考察內容: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誠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違法犯罪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團風縣教育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安排到學校進行崗前實習等形式同時進行。考察結果由團風縣教育局考察領導小組綜合評議確定后報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有關要求及告知事項
1.請暫未入圍體檢、考察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免錯失遞補機會。
2.未盡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聯系電話:0713-6150711(團風縣教育局)
0713-6307807(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1.2024年團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體檢、考察人員名單.xls
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團風縣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