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崗位條件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才。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隨縣人民醫院、隨縣第二人民醫院、隨縣中醫醫院、隨縣婦幼保健院、隨縣高城鎮衛生院、隨縣殷店鎮中心衛生院、隨縣草店鎮衛生院等7個衛生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隨縣澴潭鎮衛生院、隨縣草店鎮衛生院、隨縣高城鎮衛生院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隨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隨縣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愛崗敬業,能吃苦耐勞,愿意扎根基層,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崗位表條件要求;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實踐操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隨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隨縣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24時截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受理。在報名截止日期前,考生須將報名材料按報名要求發送至指定郵箱:sxwj3339979@163.com。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成功后,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且密切關注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zgsuixian.gov.cn/)欄相關通知公告,按照公告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考核。
4、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考生下載并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簡歷,張貼二寸近期藍底免冠登記照片并在“誠信承諾欄”手寫簽名)。
(2)報名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大學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相應執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3)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隨縣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需要用人單位及縣衛健局同意,報名時提交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4)網上報名須將以上報名材料掃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將報名材料以“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壓縮包發送至招聘單位指定郵箱。
(二)資格審核
1.報名期間,主管部門組織招聘單位開展資格審核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反饋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應聘人員應隨時關注初審結果,以便及時補充修改相關信息;因個人原因未及時修改信息導致錯過報名時間,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報考人員應誠實守信,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和提供材料,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對所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資格復審時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2.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面試入圍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需要,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崗位的申請,報縣人社局核準后,可按不低于1:2的開考比例開考,并公布調整情況。達不到1:2開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
(三)有關要求說明
1.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3月31日。如某崗位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則應聘人員應為1994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歲及以下,則應為1989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報名所需各類證件(含畢業證)資料須于2025年7月1日前取得。
2.關于學歷學位的說明。《崗位表》中學歷一欄標明的學歷學位,為報考本崗位須具備的最低學歷及學位要求。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均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考試前在隨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發布考試公告。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網上筆試公告及時到隨縣衛健局政工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崗位所要求醫學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應用能力以及必備的公共基礎知識、衛生法律法規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公告為準。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隨筆試成績一并公布。
(二)面試
1.根據《崗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崗位的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縣人社局核準備案,并公布調整情況。
2.由縣衛健局組織招聘單位對確定的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在隨縣人民政府網公示。
3.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內容為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實踐技能等。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4.面試前在隨縣人民政府網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發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
5.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對于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相應招聘計劃取消。
(三)考試成績計算
1.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面試成績及考生總成績在隨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2.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總分上增加5分。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上述人員由個人提出申請,經縣(市、區)上述項目主管部門資格審查后,由縣衛健局會同縣人社局對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
體檢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衛健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者的考察,由縣衛健局組織,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內容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對考察人選再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復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
因考生自愿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七、公示及備案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在隨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報人社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和崗位條件審核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辦理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備案。
八、辦理聘用手續
(一)經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招聘單位及時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三)關于大學生鄉村醫生招聘崗位,擬聘人選報經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由鄉鎮衛生院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后,應當在村衛生室繼續服務不低于6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的時間)。因服務未滿6年提出離職等情形違約的,按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處理。受聘后3年內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本招聘公告有關政策口徑由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二)招聘公告中涉及報考條件的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隨縣衛健局咨詢電話:0722-3339659
隨縣人社局咨詢電話:0722-3339607
十、紀律要求
嚴格公開招聘程序和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接受隨縣紀委監委派出第一紀檢組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722-3339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