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編委《關于部分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使用編制計劃的通知》(竹機編〔2025〕6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采取高校專場招聘方式公開招聘高中教師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
擬定于2025年3月17日至3月26日。
二、招聘地點
華中師范大學(湖北省武漢市)設高校專場招聘點。
三、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四、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共招聘高中學校教師崗位19個,語文1個,數學3個、英語2個、物理1個、化學3個、歷史2個、地理2個、體育2個、音樂1個、日語教學2個。
五、招聘對象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六、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紀錄,愛教敬業,責任感強,樂于奉獻;
3.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適應學校工作需要。
(二)崗位條件
報名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竹山縣2025年高校專場招聘高中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竹山縣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程序
(一)招聘宣傳
精選若干所高校,由竹山一中、竹山二中組隊提前赴高校調查了解畢業生情況、就業意愿及其他事宜。向有意愿應聘畢業生面對面開展招聘宣傳,重點宣傳學校簡介、崗位需求、報考條件、面試要求等,登記匯總應聘考生信息。做好招聘前期對接工作,同時在今日竹山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為2025年3月25日8:30至17:00,地點:華中師范大學就業處C棟面試間。符合條件的人員現場填寫《竹山縣2025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附件2)交高校專場招聘小組。
2.網絡報名。公告發布之日起至3月25日17時前,符合條件考生按照附件1《竹山縣2025年高校專場招聘高中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中的聯系方式,通過電子郵箱或電話聯系咨詢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3.考生報名所需材料:
①《竹山縣2025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
②“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③往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④居民身份證;
⑤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的限入職一年內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網絡報名將材料按順序掃描成PDF格式打包發至意向性用人單位郵箱進行網上報名(詳見附件),文件包以“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姓名”命名。
4.考生應隨時保持通信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現場審核
高校專場招聘工作人員按招聘崗位要求,對報名考生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確認,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在參加公開招聘任何環節中弄虛作假經查實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政治素養、教育專業、語言表達、教學專業等方面的能力。面試采取無學生講課模式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聯系人以電話或短信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劃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80分。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考官評分總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評分中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如遇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時,進行筆試加試。面試內容為湖北省普通高中現行必修教材中的一個教學課時,根據教材內容現場確定面試題目。每位考生備課時間30分鐘,講課時間為10分鐘。
(五)洽談簽約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書,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得簽約。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后,不得再另報考其他單位。在取得相應的學歷和資格條件后按程序進入體檢、考察等環節。
(六)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統一到指定醫院集中參加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考察采取函調形式進行,主要了解其在校、待業或工作期間的綜合表現,考察對象須在考察前將個人檔案及相關材料提交到縣教育局。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出現自動放棄的,根據招聘學科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選在《今日竹山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設立舉報電話(縣人社局:0719-4224621;縣委編辦:0719-4225343;縣教育局:0719-4220153),接受社會監督。
(八)聘用
擬聘用人選在規定時間前將個人檔案及相關材料提交到竹山縣教育局,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編制、工資起薪手續。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在最低服務期內自動離崗或辭職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八、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