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公布,經第一輪資格復審后,因部分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放棄資格復審等原因,依據招聘公告要求,現將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有關事項予以公告,請考生在規定時間按要求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逾期視為放棄。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9月19日8:30至12: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十堰市建設大道27號高端裝備研發中心八樓803室(十堰市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請考生在規定時間攜帶資格復審所需資料前往審核,逾期視為放棄。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確認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載據實填寫并粘貼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本人簽名確認的《2024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
3.按招聘公告《2024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資格條件一覽表》“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退出現役證書或退役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對于已申請并通過認定但暫未取得執業資格證件的考生,由申請認定機構出具相關證明,由用人單位(主管單位)商區人社局研究再確認是否符合規定。
4.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需提供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
5.證明具有工作經歷的材料,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由單位開具證明并加蓋公章;社會在職人員除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繳納存單(公積金繳納存單)、工資表(流水)等至少1項可以證明工作經歷的有關材料(不限于列舉種類)。
(二)未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可以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面試時間、地點等詳見車都張灣網發布的面試公告,面試公告根據工作安排適時發布。
三、特別提醒
資格審核貫穿考錄工作全程,請每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認真、細致、全面閱讀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如實提供所需證件資料或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四、相關事宜
1.原則上需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因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附件5)。
2.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需主動聯系招聘單位并按要求線下或線上提交《自愿放棄聲明》(附件6)。線上提交《自愿放棄聲明》的,請將PDF版材料及時提交招聘單位聯系人。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719-8652306
附件:
1.2024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2.2024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確認表
3.2024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十堰市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