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園街道“兩中心”是指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平臺)和社會管理網格化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兩中心”)。為加強“兩中心”隊伍建設,根據街道體制改革需要,依照《武昌區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平臺)和社會管理網格化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武昌區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平臺)和社會管理網格化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和《武昌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街道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為及時調整崗位空缺,楊園街道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兩中心”工作人員及街道黨群工作者。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平臺)業務崗9人;
2.社會管理網格化服務中心業務崗3人;
3.黨群工作者1人。
二、招聘條件
(一)街道“兩中心”工作人員應聘條件
1.應具有武昌區戶籍,年齡4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
3.熱愛基層工作,樂于奉獻,具有公益品格和為民服務精神;
4.具有一定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
5.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身體條件,可正常從事公共服務各項工作;
6.履行街道“兩中心”崗位職責需要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街道黨群工作者應聘條件
1.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4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3.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能夠獨立撰寫工作總結、匯報材料并熟練運用各類公文和office系列辦公軟件;
4.愛崗敬業,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溝通能力;
5.履行街道黨群工作者工作崗位職責需要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5.考生不可同時報考多個街道“兩中心”和黨群工作者招聘崗位。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5日-1月11日(僅限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2)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
a.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平臺)崗位:武昌區國盛路特1號楊園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報名,聯系人:周蘭,聯系電話:027-86815015。
b.街道社會管理網格化服務中心崗位:武昌區國盛路特1號楊園街道社會管理網格化服務中心報名,聯系人:黎麗,聯系電話:027-88082801。
c.街道黨群工作者崗位:武昌區國盛路特1號楊園街道辦事處黨建辦公室報名,聯系人:錢俊,027-86815697。
(3)攜帶報名材料:
a.1寸彩照2張;
b.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c.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d.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印)
e.社保繳納明細(應屆畢業生不需提供);
f.報名表。
2.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初審,對報名人員資料審核后予以確認。領取準考證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需達到2:1,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比例核減選聘人數。
(二)筆試
筆試的命題、閱卷等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結束后,在街行政事務服務中心門口公示筆試成績和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1.街道根據筆試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視作主動放棄。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導致職位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該職位可正常開考,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方可列為考察、體檢對象。
3.綜合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綜合計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4.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入圍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較高的確定為入圍對象。
5.筆試面試結束后,在楊園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門口公示入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名單。
(四)考察和體檢工作
考察由街道招錄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對擬聘人員有無犯罪記錄、是否為失信人員等予以審核。擬聘人員需在指定時間內打印個人征信報告和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文)執行。如出現考察或者體檢不合格的,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額補充進入考核、體檢。
(五)決議
街道招錄工作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擬出初步人選,提交街道黨工委會討論、決定。
(六)公示
根據街道黨工委會議決定,對招錄人員名單在武昌區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根據公示情況,對群眾反映有問題的公示對象,由招錄工作小組組織調查。對不合格人選,取消資格。其錄用名額,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七)錄用
對合格人選進行錄用,辦理相關手續。根據崗位需要結合個人情況定崗,并報請街道工委會研究決定。街道“兩中心”招聘實行人才儲備庫政策,凡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未聘人員,自動進入儲備庫。一年內,若該崗位新招聘人員因故離職,在征求當事人意見的前提下,街道辦事處可申請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擬聘人員。并按照上述考察、體檢、公示的程序和要求,補充聘用相關人員。
(八)待遇
1.街道新招錄的“兩中心”工作人員工資待遇為每人每年5萬元包干(含五險一金);
2.街道新招錄的黨群工作者工資待遇為每人每年不低于6萬元(含五險一金);
所有招錄人員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并在勞動合同期內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1.街道“兩中心”工作人員及黨群工作者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
2.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提供真實信息,凡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或在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將直接取消應聘資格,涉嫌違法違紀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3.應聘人員應遵守疫情防控期間衛生防疫相關規定,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環節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接受體溫測量并實名登記。
4.招聘期間應聘人員應及時查看公告,并保持電話暢通,凡因通信不暢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責任。
本公告由楊園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解釋。
中共武漢市武昌區委楊園街道工作委員會
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楊園街道辦事處
二〇二一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