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及《紅安縣教育系統2024年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精神及相關規定,經過網上報名、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面試、成績公示等程序,現將體檢、考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詳見《紅安縣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擬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見附件)。
1.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于體檢當天早上8:00前到紅安縣直機關幼兒園集中,由工作人員統一帶隊前往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承擔,醫院現場收取。未按通知時間參加統一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前要注意飲食和休息。體檢前三天不做劇烈運動,不能飲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進食,23:00以前就寢;體檢當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前,不得進食進水(包括飲料)。
3.體檢時著裝寬松,不宜穿戴有金屬線的衣服、連褲襪及長筒靴。
4.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5.考生體檢項目及其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6.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聯系需要復檢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復檢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7.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聽從體檢工作人員安排。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或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對于體檢中冒名頂替和調換體檢樣本的,按作弊處理,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嚴禁考生家屬及陪同人員進入體檢集合地點和醫院體檢區域。
8.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也可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考察,也可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1.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考察采取函調的形式,查閱檔案和有關資料、與相關人員座談、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相關材料按公告要求送交紅安縣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地點設在紅安縣龍泉小學),由考察工作專班集中審核。
2.考察內容: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所需材料:(1)被考察人畢業院校或曾經工作單位出具的個人鑒定材料;(2)被考察人個人自傳(手寫);(3)被考察人的人事檔案(需要調檔函的請到紅安縣龍泉小學開具);(4)被考察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及所在社區出具的綜治證明(需要介紹信的請到紅安縣龍泉小學開具);(5)被考察人戶籍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記錄及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6)被考察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4.注意事項:(1)被考察人的人事檔案必須于7月31日前送到紅安縣教育局。(2)未按時上交考察材料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請體檢、考察人員在體檢、考察期間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訊暢通,按期參加體檢、考察,逾期未參加體檢、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備報考資格的,不能被聘用。
2.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體檢、考察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體檢、考察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附件:紅安縣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擬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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