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公告
根據《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現將鄂州市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體檢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向村(社區)干部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1:1.5差額確定體檢人員,其他職位按1:1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結果合格方可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及乘車安排見附件)
二、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2024年5月6日(周一)上午6:30,在鄂州市鄂城區濱湖南路50號(鄂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門前集合。體檢結束后,集中乘車返回,不得自行離開。
三、體檢標準
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等職位,還須符合《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四、體檢注意事項
1.考生報到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中性筆1支,體檢費500元(由體檢醫院現場收取,請自備現金,此費用不含復檢費),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登記照1張。
2.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紀律,聽從體檢工作人員安排,在規定時間內配合醫務人員按照預定項目逐科、逐項完成全部體檢項目,不要漏檢。考生經提醒在規定時間仍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3.體檢全過程對考生實行集中封閉管理,從集合報到直到體檢結束,嚴禁攜帶和使用手機、智能手表(手環)等電子設備,如有攜帶者必須關機并交由體檢工作人員保管并統一寄存,違反者按違反考試紀律處理。嚴禁考生家長及陪同人員進入體檢集合地點和醫院體檢區域。
4.考生在體檢過程中,不得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或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交談,未經許可不得離開體檢現場。對于體檢中冒名頂替和調換體檢樣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務員考試作弊處理。
5.請參加體檢考生認真仔細閱讀并理解體檢標準相關文件,認真做好體檢準備工作。注意飲食和休息,不能飲酒、熬夜;體檢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進食;體檢當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前,不得飲水進食,以免影響檢查結果。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完成后,體檢醫院提供早餐。
6.在生理期或妊娠期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工作人員申請注明。在體檢環節,妊娠期考生暫不進行婦科、放射等體檢項目的檢查,但應在體檢表中注明原由,待分娩結束后補做上述檢查,并由體檢醫院綜合體檢情況,做出體檢合格與否的結論。體檢完成并合格后,再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錄用公示可與同批次考生一并進行。
7.體檢結束后,工作人員將及時向考生反饋體檢結論。需要復檢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市委組織部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8.考生不得擅自向體檢醫療機構打聽或領取體檢結論,體檢不合格者由招錄機關通知考生本人。
咨詢電話:027-60830024 中共鄂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
提示: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外地考生暫不要離開鄂州,體檢第二天下午16:00前未接到電話通知的,方可離開。
考察工作有關具體事宜,招錄機關將通過短信或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方式暢通。
中共鄂州市委組織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