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25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現將黃石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方式
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至4月15日(星期二)。
具體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方式進行。
二、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按照職位計劃數3:1的比例(其中享受傾斜政策地區的職位可以按照2:1競爭比例確定),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筆試折算成績相同的,一并參加資格復審。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地點、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黃石市直有關單位、黃石港區、西塞山區、下陸區、開發區·鐵山區、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的職位進行集中審核,審核地點:黃石市人事考試院8樓會議室(黃石市黃石港區蕪湖路9號)。相關信息詳見附件2。
2.大冶市職位審核地點:大冶市就業促進中心(老年大學)1號樓6樓1608室(大冶市金湖大道66號)。
聯系人:董育民 曾小倩
聯系方式:0714-8729569、17371775915、15387243026
電子郵箱:1571599353@qq.com、251553775@qq.com
3.陽新縣職位審核地點:中共陽新縣委黨校求是樓一樓(陽新縣城東新區興富大道88號)。
聯系人:馬海平 胡子鎮
聯系電話:0714-7334217、13545531278、15572357222
電子郵箱:1275634188@qq.com、376213966@qq.com
4.黃石市公安機關職位審核地點:黃石市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黃石市開發區·鐵山區汪仁鎮金山大道東路399號)。
聯系人:孫磊
聯系電話:0714-6559207、13986608515
電子郵箱:297373986@qq.com
四、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由審核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核查學歷學位。尚未發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證明,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再向審核單位提交原件,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核查。
2.報考招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需要服務期滿2年)及退役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3.留學回國人員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5.報考人員如已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等,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我市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瞞情不報的視為不誠信。
6.考生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由招錄機關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如明確表示放棄資格復審的,則由考生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告知招錄機關,招錄機關依次遞補考生。遞補人員不再另發公告。
7.考生在資格復審期間應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有關規定有序離場。
8.本公告發布后,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考錄工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后續環節工作安排請關注黃石黨建微信公眾號和黃石人事考試網發布信息。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聯系電話:0714-6362768、0714-6368972
原標題:黃石市2025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7kpq94C-z4qBuBJtPvr4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