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24年度公務員考錄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審批等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將黃岡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批體檢、考察工作安排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考察對象
第二批體檢、考察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單見附件)。其中,公安機關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二、體檢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體檢安排在2024年5月29日(周三)。考生于體檢當日上午8:00前到黃梅戲大劇院門前廣場(黃岡市黃州區黃州大道與西湖四路交叉路口旁)集合,集中乘車前往體檢醫療機構。
請考生注意體檢分組安排,按規定時間、地點集合。
(二)體檢標準
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等職位,還須符合《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要求。
(三)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 考生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中性筆、體檢費400元(由體檢醫院收取,請考生備好現金,此費用不含復檢費)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記照1張。
2. 考生在體檢前要注意飲食和休息。體檢前不做劇烈運動,不飲酒,不熬夜;體檢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進食;體檢當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前,不得進食或喝飲料,以免影響檢查結果。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完成后,在體檢地用餐。
3. 妊娠期考生在體檢時應及時告知體檢醫生。關于妊娠期考生的體檢問題以《報考指南》第二十八條解釋為準。
4. 體檢結束后,招錄機關將及時聯系需要復檢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 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聽從體檢工作人員安排。體檢全程對考生封閉管理,從集中乘車至體檢結束時止,嚴禁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否則按違紀處理。在體檢過程中不得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或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交談,未經許可不得離開體檢現場。對體檢中冒名頂替、調換體檢樣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嚴禁考生家長或陪同人員進入體檢集合地點和醫院體檢區域。
6. 考生經體檢醫師提醒在規定時間仍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7.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體檢結束后即開展吸毒篩查,檢測費75元/人(由檢測機構收取,請考生自備現金)。
三、考察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考察工作于6月5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招錄機關考察組電話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二)有關要求
1.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湖北省2024年度公務員四級聯考《公告》《報考指南》《實施方案》和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24年度公務員考錄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審批等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考生的考察工作,還須按照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有關規定執行。
2. 考察前,考生提交個人自傳(1500字左右),如實全面報告個人學習、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況。撰寫個人自傳有關要求:一是對個人的出生日期作出說明;二是對個人的學習經歷(從小學開始)作詳細說明;三是對個人的實習實踐、工作經歷作詳細說明;四是對個人的家庭關系、興趣特長、獎懲情況作詳細說明;五是對個人誠信參考、遵紀守法,以及踐行家庭美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的情況作詳細說明。
3. 考察組通過適當方式在考察對象單位(學校)、社區等發布公務員錄用考察預告。考察組結合個人自傳,通過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4. 根據《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等要求,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嚴格審核。重點審核考察對象的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個人身份、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等信息,審核檔案內容是否真實、檔案材料是否齊全、檔案材料記載內容間的關聯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響人員錄用的情形等。
5. 對考生無犯罪記錄、社會信用記錄(是否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等各類個人誠信信息進行核查。
四、其他事項
體檢、考察同步組織實施,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由招錄機關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由招錄機關報黃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遞補體檢考察工作另行公告,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聯系電話:0713—8695077
附件:黃岡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人員名單(第二批).xlsx
黃岡市公務員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