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市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建設滿足各類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十堰市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引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層次人才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碩士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專業對口的非應屆碩士畢業生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附件1《十堰市太和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任何不良記錄。
2、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符合崗位表招聘條件。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十堰市含所屬各縣市區內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十堰市外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完成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被列入《黑名單及國家聯合懲戒備忘錄》并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31日。
2、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前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提交簡歷及學信網學歷和學位認證報告至人事勞資處辦公室或指定郵箱sytaihe_rsk***。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填寫《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對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不允許報名即使報名參加考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4、資格審查。
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試崗。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試崗程序。試崗含筆試、專業技能考核、PPT匯報、體能測試等試崗成績在綜合成績中所占比例為50%。
三面試。
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質等方面的綜合能力。對符合招聘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形成競爭比例的即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大于11由十堰市太和醫院統一組織面試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和市紀委派駐衛健委紀檢組參加巡視指導監督。對未形成競爭比例的即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等于11由十堰市太和醫院進行考核。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具體地點另行提前通知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或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成績計算。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在綜合成績中所占比例為50%加上試崗成績的50%得到最終綜合成績。
四綜合成績公示
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經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審核后面試結束的當天在十堰市太和醫院官網對進入體檢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體檢、考察
體檢由十堰市太和醫院統一組織市衛健委、市人社局負責指導、監督。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由十堰市太和醫院采取函調、檔案考察或實地考察等形式對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察。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用人選經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審核后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十堰市太和醫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聘用人選。
七聘用審批
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執行事業單位現行標準。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咨詢電話
十堰市太和醫院人事勞資處0719-88016188801566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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