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檢察機關2024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公告》規定,現將十堰市檢察機關2024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安排公告如下:
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且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的,方有資格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依據同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確定人選的最后一名有筆試成績相同者,按職業技能測試每分鐘正確字數多的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
放棄資格復審,或提交審查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聘機關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上述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的方法,依次遞補。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詳見附件2《十堰市檢察機關2024年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地點》。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并按以下順序擺放原件和裝訂復印件):
1.報名表原件(由招聘單位提供)。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4.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5.無犯罪記錄證明。
6.個人征信報告。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以上復印件均采用A4紙型,本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二)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資格。因取消體檢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體檢人選缺額,可以在該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且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資格復審需本人親自參加,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附件:1.十堰市檢察機關2024年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十堰市檢察機關2024年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地點
十堰市人民檢察院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