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 號)、《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針對性時效性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76 號)、《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做好2021年全州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1〕11號)、《關于印發<恩施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21〕7號)等文件要求,為滿足用人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對象
(一)招聘計劃:宣恩縣第一中學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高中教師15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宣恩縣第一中學2022年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全社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在讀非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讀的非2022屆畢業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enshi.gov.cn)和宣恩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e.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在宣恩縣第一中學網站(http://www.xeyz.cn/)、華中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https://ccnu.91wllm.com/)、湖北大學就業信息網(https://hubu.91wllm.com/)轉載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與方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7日8:30—12月18日12:00。
應聘人員按照《崗位表》中的聯系方式,通過電子郵箱報名。所需材料: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根據所報崗位如實、完整填寫《宣恩縣第一中學2022年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學歷證明材料、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等相關資料的掃描件以崗位代碼加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傳至相應電子郵箱。
2.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3日(9:00—17:00)。
報名地點:武漢市武昌區文安街中南soho城a座15層-宣恩人家。(具體路線:機場、漢口火車站方向可乘2號線到中南轉四號線梅苑小區站c出口出來,過馬路左走10o米即到;聯系電話:18671825688)。
現場報名所需材料: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持《宣恩縣第一中學2022年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學歷證明材料、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以上證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網上報名提醒:
(1)網上報名提交后,24小時內未收到審核結果反饋的,考生應主動與工作人員聯系,以免錯失機會。
(2)考生應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或不規范不完整導致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以及提交資料超過規定報名時間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擔。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8日12:00,以工作人員郵箱收到郵件時間為準,請考生合理安排報考時間。
(3)考生須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后一次性發送報名郵件,切勿反復發送報名郵件。凡發送兩次及以上報名郵件的,工作人員將隨機調取其中一次郵件作為報名依據,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考生網上報名提交相關材料,必須以崗位代碼加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傳至相應電子郵箱。
現場報名提醒:
考生應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或不規范不完整導致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以及提交資料超過規定報名時間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擔。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2月23日17:00。
(三)資格審查
1.招聘計劃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不足1:3的,按實際報名人數保留該崗位。
2.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1)報名所需的學歷學位等資料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考生報名時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但擬聘對象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報考崗位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
(3)審核考生專業資格條件以公告中各崗位所列專業類別、具體專業名稱為準。報考崗位設置專業類別是依據《湖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或教育部現行的專業目錄設定的。考生所學專業未納入參考目錄或專業目錄的,在報考設置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時,與所設具體專業相關且屬同一類別的可以報考;報考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崗位時,按其專業相關性確定所屬類別。
(4)每名考生限報1個崗位。
(5)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在報名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
(6)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資格審查、測試、體檢、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驗明身份等環節中,都將會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請考生認真對照公告確認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理性報考、誠信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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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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