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城市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人員招聘筆試公告
更新時間:2020-12-09 09:06來源:中共應城市委組織部點擊數(shù):0字體:[大中小]視力保護色:
根據(jù)《應城市公開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人員工作方案》,現(xiàn)將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對象
通過資格初審并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報名人員。筆試準考證請于2020年12月9日—10日到市民政局一樓101室(原報名辦公室)領取。
二、筆試時間
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三、筆試地點
應城市開發(fā)區(qū)學校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應提前1個小時到達學校,并自備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入場前應主動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微信掃描進口碼,健康碼為綠碼及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考試區(qū)域。考試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驗證時須臨時摘除口罩。
2.體溫測量若出現(xiàn)發(fā)熱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至臨時等候區(qū)復測體溫。復測仍超過37.3℃的,經學校現(xiàn)場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前14天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應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
3.考前3天有發(fā)熱癥狀的考生,應在入場檢測體溫前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經學校現(xiàn)場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4.考試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檢查或需要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延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考生領取筆試準考證后,應及時核對筆試準考證上的有關信息與本人是否相符。若準考證上的信息與本人不相符,務必于12月11日上午12:00前向公開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人員工作專班反饋并領取新準考證。
2.考生必須帶齊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監(jiān)考人員的管理。
3.考生自備橡皮、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除規(guī)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嚴禁將各種書籍資料、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否則視同舞弊,取消考試資格(手機不得作為鐘表使用,請取消報時功能并關機,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考試前40分鐘可進入考場;監(jiān)考人員將在考前20分鐘左右宣讀考場規(guī)則,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考生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帶車的考生請將車輛停放到校外,步行前往學校。
6.考生請從學校東小門(位于應城市城南派出所對面)進入校園內。
聯(lián)系電話:0712-3246821
中共應城市委組織部
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應城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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