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街道隊伍建設,根據街道體制改革需要,依照《武昌區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平臺)和社會管理網格化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武昌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管理辦法(試行)》和《武昌區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平臺)和社會管理網格化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街道相關崗位設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崗位空缺,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行政中心”)工作人員、樓宇專職黨務工作者、專職黨群工作者、文明創建協理員、紀檢義務監察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街擬招聘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9人,樓宇專職黨務工作者3人,專職黨群工作者、文明創建協理員、紀檢義務監察員各1人。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條件
1、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應具有武昌區戶籍;
(2)年齡4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
(5)熱愛基層工作,樂于奉獻,具有公益品格和為民服務精神;
(6)具備一定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
(7)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身體條件,可正常從事公共服務各項工作;
(8)履行崗位職責需要具備的其他條件。
2、文明創建協理員、樓宇專職黨務工作者、專職黨群工作者、紀檢義務監察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樓宇專職黨務工作者、專職黨群工作者、紀檢義務監察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文明創建協理員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3)樓宇專職黨務工作者、專職黨群工作者、紀檢義務監察員需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
(5)熱愛基層工作,樂于奉獻,具有公益品格和為民服務精神;
(6)具備一定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
(7)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身體條件,可正常從事公共服務各項工作;
(8)履行崗位職責需要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5、考生不可同時報考多個街道招聘崗位,一旦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5日-1月11日(僅限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接待報名)。
(2)資格審查通過的,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6日期間到水果湖街行政事務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3)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水果湖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具體地址:武昌區白鷺街特1號)報名,聯系人:王亞娟,聯系電話:87124346。
(4)攜帶報名材料:
a. 1寸登記彩照2張;
b.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c.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d.學歷、學位證原件復印件(有效期內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印,有效期至2021年1月30日);
e.社保繳納明細(應屆畢業生不需提供);
f.報名表1份(見附件)
2、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初審,對報名人員資料審核后予以確認,并留存復印資料,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告知理由。
3、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需達到2:1,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比例核減選聘人數。
(二)筆試和面試
筆試、面試的命題、閱卷等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樓宇專職黨務工作者和專職黨群工作者崗位筆試加試一道公文寫作題。筆試結束后,在武昌區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wuchang.gov.cn/)發布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名單,
2、資格復審由街道辦事處具體組織實施。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持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視作主動放棄。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導致職位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該職位可正常開考,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方可列為考察、體檢對象。
4、綜合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綜合計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5、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入圍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較高的確定為入圍對象。
6、筆試、面試結束后,在水果湖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門口發布入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名單。
(三)考察和體檢工作。考察由街道招錄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對擬聘人員有無犯罪記錄、是否為失信人員等予以審核。擬聘人員需在指定時間內自行提供2020年7月以來三甲醫院出具的《個人體檢報告》。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文)執行。如出現考察或者體檢不合格的,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額補充進入考核、體檢。
(四)決議。街道招錄工作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擬出初步人選,提交街道黨工委會討論、決定。
(五)公示。根據街道黨工委會議決定,對招錄人員名單在武昌區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根據公示情況,對群眾反映有問題的公示對象,由招錄工作小組組織調查。對不合格人選,取消資格。其錄用名額,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錄用及管理。
(1)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名單提交街道黨工委研究確定聘用崗位,并填寫《武昌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登記表》和《武昌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管理手冊》,分別報區委編辦和區人力資源局登記備案。
(2)對合格人選進行錄用,辦理相關手續。根據崗位需要結合個人情況定崗定責,并報請街道工委會研究決定。街道招聘實行人才儲備庫政策,凡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未聘人員,自動進入儲備庫。一年內,若該崗位新招聘人員因故離職,在征求當事人意見的前提下,街道辦事處可申請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擬聘人員,并按照上述考察、體檢、公示的程序和要求,補充聘用相關人員。
(3)街道黨建辦公室負責新招錄的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樓宇專職黨務工作者、專職黨群工作者、文明創建協理員、紀檢義務監察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委托第三方派遣),并繳納社會保險,并在勞動合同期內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4)工資待遇:結合崗位職責及實際工作情況,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文明創建協理員、紀檢義務監察員待遇不低于5萬(包括五險一金),樓宇專職黨務工作者和專職黨群工作者待遇不低于6萬(包括五險一金)。
(七)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提供真實信息,凡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或在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將直接取消應聘資格,涉嫌違法違紀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2)應聘人員應遵守疫情防控期間衛生防疫相關規定,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環節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接受體溫測量并實名登記。
(3)招聘期間應聘人員應及時查看公告,并保持電話暢通,凡因通信不暢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責任。
(4)未聘用的面試人員擇優納入街道編外工作人員儲備人才庫,招聘公示后一年內街道相應工作崗位工作人員如出現空缺,可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程序依次補錄。
本招聘公告由水果湖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27-87124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