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市、區教師編制最新考試報名公告點擊編制備考專題查看。
為貫徹落實《中共黃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教師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黃改委發〔2021〕3號)文件精神,為滿足我市教師隊伍發展需要,促進我市教育事業發展,決定開展2022年冬季校園招聘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
二、招聘學校、崗位及計劃數
黃石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計劃招聘專任學科教師34名。各招聘學校、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黃石市教育局2022年冬季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此次校園招聘面向高等師范院校、省內外重點高校的2023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符合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適應學校工作需要;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崗位表》。對暫未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應聘考生,可先報名,審核通過后,參加綜合能力測試,通過招聘錄用的考生,上崗時只能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待取得教師資格證后,才能進行學科教學工作,但最遲應在正式辦理聘用手續1年試用期到期后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逾期未取得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原則上,應聘考生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學歷高于報考要求的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報考條件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10月26日至11月4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2023屆應聘考生于11月4日前,將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個人求職簡歷、黃石市2022年冬季校園招聘考生報名表(附件2)、2022年黃石市校園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附件3)等材料掃描件打包發送至各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1),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學校。應聘考生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考生本人承擔。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考生報名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招聘用人單位對應聘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并報市教育局核查,確定應聘考生參加綜合能力測試資格。 (三)綜合能力測試 1.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考生可以參加綜合能力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由市教育局負責電話通知考生,本次招聘期間,考生應注意保持聯系方式暢通,避免招聘單位無法聯系,確系無法聯系的,招聘單位如實記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2.綜合能力測試采取講課加答辯的方式進行,其中,講課時間為20分鐘,答辯的時間不超過5分鐘。 (1)講課流程。參加綜合能力測試的考生備課40分鐘后講課,考生講課時只能顯示本人編號,不能透露姓名等信息。 (2)答辯流程。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講課結束后進行答辯,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 3.綜合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綜合講課、答辯情況進行打分,滿分為100分。向考生公布的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即為考生最終成績。所有崗位均實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合格控制線,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合格線為75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4.應聘考生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相同,由市教育局通知加試。 報名過程中
(四)確定簽約 1.確定簽約人員名單。按應聘考生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根據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現場簽約人員名單,直接簽訂《就業協議書》,放棄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應聘考生取消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需要依次遞補。 2.簽約人員名單公示。簽約結束后,由市教育局在1-2個工作日內,在市教育局官網、市人事考試院網站發布簽約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體檢、考察 1.體檢、考察由黃石市教育局及用人單位負責組織。簽約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1周內完成。具體時間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2.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考生自行承擔。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費用由申請方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3.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在校表現、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信用記錄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4.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具體確定是否進行遞補。遞補時可按照該崗位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遞補對象為達到綜合能力測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無遞補人員的,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六)公示、聘用。用人單位應根據考生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市教育局審定后,在市教育局官網和黃石人事考試網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2023屆畢業生,待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再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六、福利待遇 (一)經聘用錄取,辦理事業單位編制手續,執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二)對錄用的高學歷人才,自正式聘用(含試用期)起,在我市事業單位工作期間,連續3年發放安家費補貼和學位津貼,其中,具有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的,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的安家費補貼,每月2000元的學位津貼;具有全日制碩士學歷學位的,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安家費補貼,每月1000元的學位津貼。 (三)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博士辦理聘用手續時,可分別確定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和專業技術十級崗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下學歷的,辦理聘用手續時,聘用在專技十二級崗位。 七、防疫要求 參加本次校園招聘的所有應聘人員,應遵守屬地疫情防控政策,對不按要求的相關人員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八、其他 招聘公告由黃石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14-6352843。《崗位表》中具體條件需咨詢的,請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崗位表》。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