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司法輔助人員2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司法輔助人員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本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崗位條件
1、年齡24至35周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相關專業者或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2、熟練使用辦公軟件,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規知識;
3、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執行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樂于接受挑戰。
(三)崗位職責
1、根據法院要求,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2、負責法院與公證處溝通協調,協助做好公證參與司法輔助相關事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5、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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