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現通過考試方式,將現有聘用人員轉為警務輔助人員,確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務輔助力量,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數量
考試共設警務輔助崗位314個,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考試條件和報考資格
(一)人員范圍:扎魯特旗公安局政治處備案的現有聘用人員。
(二)學歷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
(四)其他要求:報考人員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無嚴重傳染性疾病。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為警務輔助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因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2.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公安機關聘用以后,受過治安處罰的;
4.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考試步驟
(一)發布公告。考試的通知、公示均在扎魯特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alute.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組織報名。由旗公安局負責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中專學歷的報名人員需提供學籍檔案。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3日8:30分至17: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旗公安局政治處。
報考費:70元(報名費20元、考務費50元)。
(三)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報名考生務于2019年11月15日到旗公安局政治處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資格審核和政審。由旗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核和政審。審核考生學歷、年齡、違法違紀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報考資格。
(五)筆試。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試卷分漢語試卷和蒙古語試卷,報考人員自愿選擇試卷類型,一經選定,只能用一種語言作答,用兩種語言作答的試卷作廢。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試卷滿分為100分。
(六)選崗。根據設置的崗位,由旗公安局、人社局組織選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分數相同者,通過抽簽確定選崗順序。
(七)體檢。由旗公安局組織,根據考試成績確定體檢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八)公示。根據筆試成績、資格審核、政審、體檢和選崗結果確定擬轉為警務輔助人員,在扎魯特旗人民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待遇和管理
(一)旗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警務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編制管理,合同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滿可續用的,經考核合格后續簽合同。
(二)試用期工資待遇為每人每月20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工資待遇按照旗機構編制委員會2017年第五次會議紀要規定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三)公安部門負責警務輔助人員的管理監督工作,警務輔助人員所在單位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四)警務輔助人員的職責、義務、權利、管理體制、層級晉升,嚴格按照《通遼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通政辦發〔2017〕21號)規定執行。
(五)旗公安部門要依法為警務輔助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按規定由本人承擔,由用人單位統一扣繳。
(六)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服裝裝備、獎勵撫恤、社會保險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資金,由旗財政局負責列入旗財政預算。
五、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13948759090,0475-7226445;
監督電話:0475-7222748。
附件:扎魯特旗2019年公安系統聘用員轉為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設置表
扎魯特旗2019年公安系統聘用人員轉為警務
輔助人員的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