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隆林各族自治縣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的實施工作方案》(隆公通[2019]58號)文件精神,經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等程序,確定李麗玲同志為擬聘用人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于2019年12月23日前送達隆林各族自治縣公安局,逾期不予受理(郵寄的以郵戳時間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
材料郵寄(送達)地址:廣西百色市隆林新州鎮民權社區興民路107號
郵政編碼:533400
監督電話:0776-8206689
附:《隆林各族自治縣面向退伍士兵招聘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
隆林各族自治縣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擬聘用名單(第二批).xlsx
隆林各族自治縣公安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