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團風縣基層司法所用人需求,有效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財政部、民政部、工商總局《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財綜[2014]96號);司法部《司法所條例》、《關于加強司法所基礎和能力建設》等文件規定以及縣人民政府第41次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經團風縣司法局黨組研究報縣政府同意,團風縣司法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工作人員 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面試招聘兩種形式。其中考核招聘3人,面試招聘7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團風縣公開招聘司法輔助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面試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有一定的文字書寫、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矛盾化解能力,能熟練使用office辦公和互聯網軟件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中專(中職、高中)及以上的學歷;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考核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具備有一定的文字書寫、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矛盾化解能力,能熟練使用office辦公和互聯網軟件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高中及以上的學歷;
6.在基層司法所從事司法行政相關業務工作10年以上;
7.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團風縣內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 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發布公告
《團風縣司法局關于公開招聘司法輔助工作人員公告》在團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團風縣司法局4樓411室報名,聯系人:舒明,聯系電話:0713-6157045。
(三)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9年 12月2日至 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應當場告知考生,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2、繳費確認時間:資格初審通過后,實行現場繳費。
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繳納考試費用100元。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并蓋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在報名現場直接辦理免費手續。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團風縣公開招聘司法輔助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提供材料,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證件,填報虛假內容,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已在企業或其他組織工作的報考人員,須經單位同意,并在現場報名期間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2、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且在有效期內)、畢業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屬于2020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報名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現場提供)一式2份(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5張,照片背面本人簽名)。
3、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招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五)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并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關于報考年齡時間。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即為1975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初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初試
1、初試形式和內容。根據崗位特點和用人單位意見,由用人單位在報名時完成。初試主要是考察報考人員的工作意愿、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個人形象等方面,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局在報名現場,根據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的情況,采取一問一答的形式進行。
2、初試是否合格當面告知。初試合格者才能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委托團風縣人事考試中心進行。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式進行,面試時間約10分鐘。
3、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各類崗位原則上按考生報考崗位依初試合格人員名單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如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入圍面試人數未達到1:2的比例,則取消該崗位。
4、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在團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局網站上公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和經批準保留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三)重要提示。本次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體檢、考察
按考生面試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縣司法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
2、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在團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團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參加面試人員綜合成績排名、考察、體檢、公示結果等報縣司法局審核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聘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縣司法局審核備案后,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崗位管理,薪酬待遇每月2500—3000元加年終績效考核工資,并購買五險。新聘用人員首次聘期為三個月,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項
1、本公告由縣司法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
團風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輔助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
團風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