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大冶市人民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合同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大冶市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條件和業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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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報名人員除須符合《崗位表》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年齡等要求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報名人員為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規定的畢業證和相應學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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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考學歷要求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不含“中起本”、“專套本”、“專升本”“專科起點本科”、成教、電大、自考學歷及參加中職、高職對口高考畢業生;報考學歷要求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學歷人員,不含中專中職起點大專、成教、電大、自考學歷及參加中職、高職對口高考畢業生。
3、報名人員須符合崗位中規定的年齡(如:崗位中要求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4、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的2022、2023年高校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5、現役軍人、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6、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詳見人社部規〔2019〕1號);
7、不能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勞動(人事)關系的,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8、我市衛健系統現有編制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聘用方式
合同聘用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3、免筆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七)體檢、考察
1、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者,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組織加試)。
2、體檢工作由市人民醫院負責。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3、醫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和試工,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適應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4、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醫院可根據需要按照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八)公示及備案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在大冶市人民醫院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五、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大冶市人民醫院辦理聘用手續,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六、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年限每周期三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勞動合同。
(二)聘用周期滿后,根據醫院工作需求及個人表現,決定續聘與否。
(三)工資待遇根據上級部門規定的有關工資標準執行。績效按照醫院規定由所在科室發放。
(四)醫療保險、失業險、生育險均與大冶市人民醫院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養老保險繳納企業保險。享受公積金待遇。
七、其他
1、嚴肅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大冶市人民醫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
2、對本次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進行相應處理。
3、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如通訊方式變更,應主動告知報考單位,避免錯失聘用機會。
4、因特殊情況需對此次招聘工作時間進行調整的,大冶市人民醫院將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5、本公告由大冶市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大冶市人民醫院人力資源辦0714-8768291。
大冶市人民醫院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1、大冶市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