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太湖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
招聘計劃90名,實行勞務派遣制,由縣公安局統一管理(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表)。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服從組織調配和安排;
(四)年滿18周歲(2002年12月 31日以前出生,其他涉及年齡的依此類推),身心健康,具備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和政審標準;
(五)特巡警隊員(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其他崗位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身體部位有紋身;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7、曾在或已在太湖縣公安局工作的警務輔助人員。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太湖縣公安局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0年12月30日起同時在太湖縣政府網(http://www.thx.gov.cn/)、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aqthzyjs.ahkjwx.com/)等媒體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時間:2021年1月9日上午8時至1月 13日下午17時( 周六、周日正常報名審核),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方式及要求
登錄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點擊右側“考試報名”進行報名。
點擊“填寫報名表”,閱讀“報名須知”和《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資格初審
報名時由太湖縣公安局負責按崗位條件規定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后,2021年1月14日12∶00前可隨時登錄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初審的,可于1月14日下午17∶00前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4.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1月15日17∶00前登錄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繳納筆試費用和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統考費用的支付工具(支持微信、支付寶及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網銀支付)。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筆試前在考生自愿的情況下可從其他崗位按規定比例調劑到該崗位招聘。
(三)統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1月 24日(星期日)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1月22日至1月23日登錄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3.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科目為《語文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四)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資格復審工作由太湖縣公安局負責進行。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2∶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招聘所需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招聘信息,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體能測評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張。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確定為體能測評對象。
(五)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結果不達標的,不予進入面試環節。
2、體能測評項目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25歲以下①男子組標準≤4′45〞;②女子組標準≤4′40〞;26-30歲①男子組標準≤5′00〞;②女子組標準≤4′50〞;31-35歲①男子組標準≤5′15〞。
3、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六)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5:1比例確定(小數點后尾數進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將從同一崗位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遞補程序后仍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遞補人員體能測評事項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協調溝通能力、愛崗意識和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體能測評結果將一同公布。
(七)總成績合成
考試總成績依筆試成績60%與面試成績40%合成決定。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最終核定的招聘崗位計劃數,依照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出現合成總成績相同,特巡警大隊特警隊員崗位退伍軍人優先(同為退伍軍人,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其他崗位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高學歷者優先;若仍相同,以中共黨員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八)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考生應按時參加體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用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工作由太湖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以及試用期間。
(九)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湖縣政府網公示3天。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并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
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的辦法處理)。
四、聘用和薪酬標準
(一)聘用。勞務派遣公司與應聘人員按規定程序簽訂為期3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派遣到太湖縣公安局工作,試用期為6個月,期內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滿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二)薪酬標準。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參照太湖縣有關工資標準制定,經太湖縣公安局批準執行。薪酬包括工資、年度考核獎、職工集體福利、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社會保險。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太湖縣公安局、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太湖縣公安局 0556-5124025
太湖縣人社局0556-4188332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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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太湖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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