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對象
(一)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范圍: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團體、學校等。
(二)行政執法監督員范圍:“兩代表一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調解員、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法律工作者、專家學者、新聞工作者、民營企業家、社會工作者等熱愛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人員。
二、選聘條件
(一)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的資格條件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經營、依法決策意識和能力較強;
2.能積極參與調研、座談、問卷調查等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3.具有一定的行業和區域代表性,具有熟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
4.近三年沒有受過行政處罰,沒有失信記錄;
5.負責人熱心監督工作,自愿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完成聯系事項,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行政執法監督員的資格條件
1.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具備較強的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支持法治鄖西建設;
2.具備相應法律素養和工作能力,熟悉相關行政執法領域業務,依法履行職責(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人員優先),接受司法行政機關業務管理,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3.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積極參加行政執法監督活動,善于聽取和反映群眾意見,敢于依據職責依法實施行政執法監督;
4.遵紀守法,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職業聲譽和社會形象,無刑事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嚴重失信記錄等,能勝任正常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選聘方式
(一)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通過單位自薦、組織推薦、定向特邀等方式設立執法監督聯系點10個。
(二)行政執法監督員通過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定向特邀等方式選聘行政執法監督員30名。
四、工作職責
1.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進行社會監督,傳遞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
2.關注了解行政執法及行政執法監督情況,對行政執法及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向司法行政機關反映社會各界對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
3.應邀參加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4.受司法行政機關委托就行政執法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座談;
5.積極參加行政執法監督理論和業務知識培訓,學習掌握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業務知識;
6.辦理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行政執法監督事項。
五、選聘程序
(一)申報方式。符合條件的單位可填寫《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申請(推薦)表》(附件1),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填寫《行政執法監督員申請(推薦)表》(附件2),并將申請表(pdf和word電子版)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居民身份證)于2023年7月30日前發送至電子郵箱411745661@qq.com。
(二)審查公示。縣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對申報的單位和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各項必備因素,優選出候選單位及候選人,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滿,對于沒有證據證明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司法局向單位頒發執法監督聯系點牌匾,向個人頒發行政執法監督員證書,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六、任用期限
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行政執法監督員實行聘任制,任期三年。聘任期屆滿需要繼續聘任的,按照程序辦理;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內實行動態管理,對不能勝任工作或以監督員身份從事其他活動的,取消其監督員資格。
聯系電話:6227218
附件:1.《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申請(推薦)表》
2.《行政執法監督員申請(推薦)表》
鄖西縣司法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申報(推薦)表
單位全稱 | |||
地 址 | 所屬行業 | ||
負責人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
社會職務 | 移動電話 | ||
聯絡員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
部門及職務 | 移動電話 | ||
單位 情況 簡介 |
申請單位承諾 | 承諾: 1.無規定的不能或不宜擔任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的情形; 2.以上所填內容屬實,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3.如能夠擔任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將忠誠勤勉履職,嚴格依法辦事,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推薦單位意見 | (“單位自薦”“定向特邀”的此項不用填) (蓋章) 年 月 日 |
司法行政機關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行政執法監督員申請(推薦)表
姓 名 | 性別 | 年齡 | 照片 | |
民族 | 籍貫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入黨時間 | |||
身份證號碼 | 參加工作時間 |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
工作單位、職務職稱 | ||||
通訊地址 |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箱 | |||
社會兼職 | ||||
簡歷 |
申請人承諾 | 本人承諾: 1. 無規定的不能或不宜擔任行政執法監督員的情形; 2. 以上所填內容屬實,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3. 如能夠擔任行政執法監督員, 我將忠誠勤勉履職, 嚴格依法辦事,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簽名) 年 月 日 |
所在單位或居住地基層組織意見 | (“單位推薦”的此項不用填) (蓋章) 年 月 日 |
推薦單位意見 | (“定向特邀”的此項不用填) (蓋章) 年 月 日 |
司法行政機關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相關附件下載:00b3gm
原標題:鄖西縣關于選聘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和監督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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