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4〕14號)的要求,現將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原則;
(二)堅持人崗相適的要求,分類面試,側重綜合能力。
二、面試的內容及方法
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法進行。
(一)面試試題主要測查綜合分析能力、反應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通用能力。
(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面試抽簽
面試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指定面試考點,面試開考前30分鐘仍未到達候考室封閉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面試順序由抽簽決定。
四、面試程序
(一)面試試題由考場監督人員、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驗封簽字后,當場拆封;
(二)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考場;
(三)主考官宣讀試題宣布答題開始后,計時員開始記時;
(四)每道題答題時間剩余1分鐘時作出提示,答題超時由計時員要求考生停止答題;
(五)考生答題結束后,各考官按照評分細則打分;
(六)各考官評分結束后,按照體育計分法規則,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計算出面試平均分數(保留小數點后2位),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具體形式采用隔位報分,考生交替返場聽分、簽字。
五、面試合格分數控制線
對于入圍面試或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對其他崗位,面試分數達到60分以上的(含60分)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六、面試時間、地點
定于2024年6月15日8:30—17:00在武漢市武昌區姚家嶺街231號東湖大廈7樓進行面試。
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考生守則
(一)考生應按照面試通知的要求,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考生不得穿戴有明顯特征的服裝、飾品進入考場,如有違反者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必須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順序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抽簽,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
(三)因故不能參加面試或面試時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繼續面試的,視為自愿放棄。
(四)面試期間采取入闈封閉的辦法進行管理。除規定的用品外,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類、手機、錄音筆等任何儲存、通訊等設備進入候考室,已帶入的要按考務工作人員的要求關閉電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則,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五)在候考室期間,不許自己擅自離開候考室,如有特殊情況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須有考務工作人員陪同,否則,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考室。面試期間,只允許說出抽簽順序號,嚴禁透露任何能證明個人身份的信息,否則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七)考生要按照試題要求進行答題。每題回答完后,考生應報告“答題完畢”。面試成績宣布后,應簽名確認。
(八)考生要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準備和答題,答題時間結束時必須立即停止答題。
(九)聽從考場工作人員的指揮,遵守面試紀律。在指定的地點候考,按指定的路線行進。不許大聲喧嘩,嚴禁吸煙,保持安靜,不干擾他人。
(十)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考務工作人員。
(十一)面試結束后,到指定地點候分,不得帶走試題。分數公布之后,離開面試地點,不得返回考場。考生未聽清考題時,可請求主考官重復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問題。面試中,可作記錄。面試后,不得將任何記錄帶離考場。
八、違紀違規處理
對考生在考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省體育局網站(http://tyj.hubei.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和工作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27-87312538(省體育局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27-87313619(省體育局機關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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