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麻城市16個鄉鎮共招聘16名鄉鎮綜合執法工作人員(詳見《麻城市公開招聘鄉鎮綜合執法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麻城市在編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含《崗位表》)于2023年6月13日起通過麻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acheng.gov.cn/)和麻城人社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布。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時間: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4日17:00。
2.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391進行。
3.報名要求: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如果多崗位報名、繳費則網上報名無效,也不退還報名費)。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期間,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本《公告》、《崗位表》等內容,熟悉相關要求,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嚴肅對待,認真考慮,慎重填報。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信息和提供以下報考材料:報名登記表掃描件;身份證掃描件;畢業證掃描件(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有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登記電子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上傳政策性加分審核表掃描件。
考生應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如因電話不通,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應聘者自己承擔。
(二)資格審查
1.時間:6月19日9:00至6月25日17:00。
2.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指定專人承擔。對報名人數不足,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調整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核準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備案,并通過麻城市人民政府網站、麻城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調整情況。
(三)報名確認及繳費
1.招聘單位審查資格期間,報考人員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2.6月19日9:00至6月26日17: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按照筆試公告要求的時間自行登錄原報名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時間:初定2023年7月上中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2)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
科目: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3)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
2.筆試最低合格線。筆試實行最低合格線控制,考生每科筆試的卷面成績不得低于卷面滿分的40%,任一科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視為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招考環節。
3.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面試入圍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調整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核準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備案,并通過麻城市人民政府網站、麻城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調整情況。
(二)面試
1.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2.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原則上依考生所報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表》規定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如有考生棄權,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入圍比例的,執行上述筆試開考比例處理辦法。對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75分)。低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面試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各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4.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網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
(三)考試成績計算
1.成績權重及計算。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50%和50%的權重計入考生總成績。
2.計分辦法。《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卷面得分+《綜合應用能力》卷面得分)÷3(下款中相關人員另加5分);考生面試得分即為面試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3.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參軍入伍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總分上增加5分。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上述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項目縣級主管部門審核(其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由所在縣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報市人社局匯總并按程序公示人員名單,筆試卷面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上述人員中已公開招聘、政策性安置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優惠。相關人員服務(役)時間計算方法見《公告》相關說明。
4.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仍相同時,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組織加試。
六、體檢、考察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查。
3.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七、公示及備案
1.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審定,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網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照相關規定和崗位條件審核備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各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項
1.本招聘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以及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另行研究解決。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相關附件下載:00apkl
附件:
麻城市鄉鎮綜合執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麻城市鄉鎮綜合執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麻城市鄉鎮綜合執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策性加分審核表.docx
原標題:麻城市鄉鎮綜合執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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