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益性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10號)規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咸豐縣司法局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就業困難人員(已進行就業失業登記,并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服從安排。擅長寫作、熟悉電腦操作、有駕駛技能的優先。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的;
4.有吸毒、賭博、失信記錄的,有紋身的。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3月4日至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咸豐縣司法局402辦公室(湖北省咸豐縣高樂山鎮育英路22號)。
(三)聯系人:譚濤,聯系電話0718-6898737。
(四)提交資料:
①《咸豐縣司法局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現場填寫);
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本人頁和戶主頁);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④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證件照3張;
⑥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⑦銀行征信報告;
⑧無犯罪或治安處罰記錄證明。
應聘人員應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
(一)報名截止后,由縣司法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是否具備應聘公益性崗位的資格以及是否具備相關專業素質要求。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即取消其受聘資格。
五、測試方式
測試方式為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費用由受檢考生承擔。
七、聘用
咸豐縣司法局依據面試成績和人崗相適原則,根據考核考察情況召開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八、其他事項
(一)擬聘人員確定后,報咸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簽訂公益性崗位聘用合同,有關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繳納五險一金,并按月發放相關補貼。
(二)簽訂公益性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為三年(期滿不續聘),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后每年年終進行考評,考評不合格者,聘用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