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區少數鄉鎮學校需要補充教師,經鄂城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省選調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省招新機制教師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根據省教育廳、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及有關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2號)文件精神:“對服務滿一個聘期的新機制教師因家庭特殊原因確需流動的,可在我省新機制教師崗位間,使用新機制空崗跨縣(市、區)流動,以激勵引導新機制教師扎根基層,長期從教”。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選調紀律,確保選調質量。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擬調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因家庭特殊原因、工作需要等,在湖北省內公辦學校服務滿一個聘期的新機制教師;
2.需經流出地所在縣(市、區)教育、編制、人社等部門同意,并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3.報考教師必須具備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適應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失信記錄,三年內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理情況;
6.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不能報名:
1.按政策規定,服務期限未滿一個聘期(三年)的;
2.近三年(2018年6月30日,下同)以來,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立案審查的;
3.近三年來,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選調崗位和學科
本次共選調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25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9名,小學數學教師8名,小學英語教師8名。
四、選調程序
(一)信息發布
選調公告于2021年7月2日在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報名受理時間段共10個工作日(節假日不受理)。
2.報名地點:鄂城區教育局二樓人事股(202室)。
3.報名人員下載并填寫《鄂城區2021年面向區外選調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填寫相關信息,所在縣級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同意調出意見并加蓋公章。
4.攜帶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張一寸證件照;攜帶縣級以上人社部門招考聘用本人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縣級人社部門公章)。
5.報名人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及聘后管理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報名時提供虛假、偽造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人承擔。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綜合考察
1、面試。
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報名教師組織面試,面試時間:2021年8月2日前完成,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在指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
為體現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差額確定考察對象。
2、考察。
區教育局、區人社抽調有關人員組成考察組,依據擬調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相關資料,與擬調對象面談等方式,考察擬調對象的思想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崗位匹配等情況,形成考察意見材料。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批審定
經面試、考察和體檢合格,區教育局將依據擬調人員學歷專業、教學經歷及轄區學校實際需求,作出擬調方案,報請區委區政府研究確定。
(六)公示
報批審定后,將擬調人員在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結果無不良影響的,辦理相應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經調查核實,取消擬調資格,并按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選調人員。
五、紀律與監督
1.為加強對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任組長,區人社、編辦、財政、教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2021年鄂城區面向區外選調省招新機制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政策,嚴肅紀律,加強協調,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
2.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由2021年鄂城區面向區外選調省招新機制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鄂城區教育局人事股 (027-60281758)
鄂城區教育局紀檢監察室(監督電話:027-60281739)。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電話:027-60281767)。
附件>;>;>;
鄂城區2021年面向區外選調省招新機制教師報名表
鄂城區人社局 鄂城區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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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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