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擬招聘用人額度崗位2人,各崗位人數分配如下:
實驗幼兒園教師崗:1人
實驗幼兒園香雅園保育崗:1人
二、招聘對象及方式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
招聘方式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五個環節進行。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年齡條件:幼兒園教師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保育員要求4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正在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讀學生;
5.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人員;
6.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尚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崗位條件
教師崗位:
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教育類、文學類、理學類、音美等藝術類);
2.具有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或其他專業教師資格證(藝術教育等);
3.普通話等級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4.有經驗的幼兒教師、學前教育、教育專業優秀畢業生優先考慮;
5.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觀,有師德、有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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