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市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3名,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七里坪司法所1人;
板橋司法所1人;
盛家壩司法所1人。
二、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身體健康,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德修養;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素質條件;
2.戶籍在恩施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至2024年7月31日),大專及以上學歷。有3年及以上鄉鎮、村(居)工作經驗者,退役軍人,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學歷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五年內曾在公開招聘中被認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四)聘用程序
政審、體檢合格的對象,在“硒都司法”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3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初步選崗,選崗確認后,由市司法局與招聘對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遞補
在本次招聘考試、體檢、考察、試用期等環節中,因應聘者自動放棄或試用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職位空缺,從該職位參考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本次招聘考試成績在2024年12月31日前均有效,期間輔助人員若出現崗位空缺情況,考生經政審、體檢合格后可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工資待遇
根據恩施市人社局核定的司法行政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交納社會保險。
六、其他
公示期結束后,簽訂勞動合同,正式予以聘用,聘用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兩年。
恩施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