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丹江口市城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丹辦發〔2020〕26號)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從丹江口市城市社區工作者后備人才庫中補充一批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充對象、人數
本次補充城市社區工作者的對象于2023年2月10日為經筆試、面試并在水都網公示的《丹江口市城市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后備人才庫名單》中的人員,計劃依次補充50人,實際補充人數以通過體檢、考察、符合城市社區工作者聘用條件的人數為準。
二、應當具備的條件
1. 熱愛社區事業,熟悉社區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從事社會工作、社區建設、基層治理的相關專業知識,善于開展群眾工作;2. 能夠熟練應用計算機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口頭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3. 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4. 品行端正、處事公道、服務意識強;5. 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4)被列入司法機關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并處于記錄期的;(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補充程序
補充社區工作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自主申報、統一體檢、全面考察、統籌分配的方式,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各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實施。本次補充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及不符合補錄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相應資格,并錄入誠信黑名單。
1.自主申報
申報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時起,截止到2024年12月18日17:30。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丹江口市水都大道6號市民服務中心3樓304。
申報要求:由城市社區工作者后備人才庫中的人員向市委社會工作部提交《自愿補充為丹江口市城市社區工作者的申請》(附件1)、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和學歷復印件(原件驗后歸還)、《補充丹江口市城市社區工作者誠信承諾書》(附件2)等相關材料。在自主申報期截止后未提交書面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不列為考察對象。
3.考察
考察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各街道辦事處實施,考察以查閱個人資料的方式為主,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必要時可實地考察。考察中還要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對象須提供考察材料、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學籍檔案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整提供考察相關資料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請資格。
4.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補充為城市社區工作者,并在水都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5.簽訂勞動合同
補充對象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根據各社區兩委隊伍建設和全市重點工作需要進行統籌分配。統一分配到各街道辦事處的城市社區工作者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選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確定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或被聘請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用人單位聘請通知15日內)不報到的,按程序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6.日常考核與待遇保障
社區工作者的日常考核與薪酬待遇按照(丹辦發〔2020〕26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本補充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19-5527069、5208638。
2. 本次補充工作接受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719-5208638。
中共丹江口市委組織部
中共丹江口市委社會工作部
丹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