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工作人員2名。具體職位詳見《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宣恩縣內縣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服務期需滿5年(在本縣鄉鎮“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經歷可累計計算),選調生在鄉鎮服務期需滿3年。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31日;
3.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31日;
6.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試用期內的;
(4)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宣恩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查
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8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
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人員,經所在機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名。報考者本人持《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到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股(縣行政辦公大樓402室)報名。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
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經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后,報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該職位是否可以進行公開選調的下步程序。
(三)能力測試
1.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能力測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均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全部人員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8:45以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筆試地點為:縣行政辦公室大樓408會議室。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所需的用具請考生自帶。
(2)面試:選調職位面試人選按照與擬選調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因考生放棄面試造成缺額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選調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經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后,報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該職位是否可以進行公開選調的下步程序。
面試由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成立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開展面試工作,面試工作方案報經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后實施。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及體檢醫療機構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適用標準(試行)》有關要求共同組織實施,采取等額體檢的方式進行。體檢時間以通知為準,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采取等額考察的方式進行。因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由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并報中共宣恩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五)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和選調職位要求,宣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召開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擬調動人員,報中共宣恩縣委組織部審批。并將人員名單在宣恩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按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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