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減、保留招聘計劃
梁子湖區梁子湖高中地理教師崗位2個招聘計劃,因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1:2面試開考比例,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保留2個招聘計劃,經市人社局批準核減1個招聘計劃,保留1個招聘計劃。
二、取消崗位計劃
(一)鄂城區澤林高中物理教師崗位1個招聘計劃,因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1:2面試開考比例,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取消崗位計劃,經市人社局批準予以取消。
(二)鄂城區消防安全治理中心綜合管理(一)崗位1個招聘計劃,因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1:3面試開考比例,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取消崗位計劃,經市人社局批準予以取消。
三、保留崗位計劃
下列崗位因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1:3面試開考比例,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降低面試開考比例,經市人社局批準同意降低面試入圍比例至1:2,予以保留。
市教育局鄂州高中物理教師崗位1個招聘計劃;
市教育局第二中學政治教師崗位1個招聘計劃;
市教育局第四中學政治教師崗位1個招聘計劃;
市教育局葛店高級中學數學教師崗位1個招聘計劃。
四、資格復審
(一)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地點:鄂州市就業社保中心三樓視頻會議室(濱湖南路105號,市內乘坐4路、7路公交車到市質監局站,6路、36路、12路公交車到市就業社保中心站,13路到市質監局西站即可)。
(三)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1.紙質《準考證》;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書、職(執、從)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戶籍要求的,提供戶籍證明材料(不含各類學校學生集體戶口);
6.《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作為報考工作經歷;
7.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8.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職(執、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9.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10.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等其他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順序依次遞補。
(五)有關事項說明
1.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帶齊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同崗位筆試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將陸續發布遞補、面試、體檢考察等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3.考生的《準考證》要一直使用至招聘結束,請考生務必保存好并攜帶參加后續程序。
附件:鄂州市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